第三十四章 我决定了 (第2/2页)
“嫂嫂,你歇着去好了,姆妈那里我去。”
是吴欢欢,也是小叔子高见的妻子。
这吴欢欢长相一般,平板一样的面孔,眼睛不大,鼻头却很大,嘴唇较厚,头发却不多。若硬要在她的身上找长处,那就是她的神态很端庄,低眉顺眼,不笑不语。
第一次见到已怀孕的吴欢欢时,叶晴染很吃惊,高见浑身上下虽然是一付嬉哈风格,模样总的来说还算是对得起观众。何况他是有钱人家的子弟,在人们眼中算是富二代,再加上有个比较好的工作,端着铁饭碗,这样的人找个老婆不难,可以说,如花似玉的女孩会纷纷往上扑。
高见怎么会找一个模样平庸的乡下女孩呢?
真有些想不通。
“你怀着孩子呢,你倒是要好好休息休息,”为了加强妯娌间的关系,叶晴染伸出手摸了一下隆起的腹部,笑着问:“欢欢,几个月了?”
吴欢欢腼腆地说:“六个月零十天了。”
“怀孩子很辛苦吧?”
“不辛苦。”
叶晴染见吴欢欢的手里拿着几件男人的衣物,便说:“这些事情让保姆去做好了。”
吴欢欢摇了摇头:“高见的衣裳,他不喜欢让保姆洗。”
切!摆什么大爷的谱!叶晴染冷嗤了一声:“那就让他自己洗。你这个时候得好好保养,千万别磕了碰了。”
“没事,没关系的。孩子,我会很小心的。”
叶晴染发现,吴欢欢只有提起孩子的时候,她低垂着的眼睛才会微微抬起,眼底里闪过一抹快乐和幸福。
“衣服给我吧,我正好有衣服要洗,洗衣机在楼下的卫生间吧?”
吴欢欢不肯,羞赧地笑了笑:“高见的衣服一定要手洗,要不然他会生气的。”
“那就让他生气好了。这个高见,真不懂怜香惜玉。”
吴欢欢低下了头,厚厚的唇微微张启:“他跟大阿哥是不一样的,嫂嫂,你好福气。”
“你呀,肯定是太顺从他太惯他了,惯得他不知关心人体贴人。欢欢,我们当女人的,就要知道爱惜自己,自己都不爱自己了,你又指望谁来爱你?”
吴欢欢不语,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。
叶晴染正要再说,只听得一声叫喊:“叶晴染,没想到你还是个诲人不倦的老师啊?”
叶晴染和吴欢欢抬头一看,婆婆竟然站在二楼的楼梯上。
显然,婆婆把妯娌俩的对话都听见了。
叶晴染仍是一付常态,而吴欢欢却很慌乱,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。
“你回房歇着去。”叶晴染不容分说从吴欢欢的手里抢过衣物,然后款步下楼,笑着问:“妈妈,你有衣服洗吗?”
艾国珍冷冷地看了一眼叶晴染,撇了撇腥红的唇:“我的衣服从来不在家里洗,只有小门小户人家的衣服才要亲自动手。”
“哦,对不起,我忘了妈妈是清朝贵族的后裔!”叶晴染嘻笑了两声,从艾国珍的身边经过,跑下楼去。
“真是缺少家教!”艾国珍在后面跟了下来,边走边说:“我跟你讲,这个家还是我当家,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!”
叶晴染已跑进了一楼的卫生间,婆婆的最后几句话并没有听